北京长建华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长建华阳)是一家提供能源节约服务并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集研发、设计、生产、安装、调试、售后服务为一体,形成完整的一条龙服务。
长建华阳是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大力推动下,在中国节能服务产业和节能服务市场加速形成、节能用户对节能方案的系统性、专业性要求不断提高的背景下成立的。公司现为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会员单位,EMCA是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二期EMCo服务子项目的执行机构。
目前,长建华阳已开发出一系列智能节电技术产品,并广泛应用于制造、建材、纺织、食品加工、制药、造纸、化工等行业的风机、泵类电机改造及空压机系统节能项目。企业生产基地位于北京市平谷区工业开发区,在产品生产方面,均采用国际一流元器件,按照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现代化工业生产,并通过了大量严格的环境测试,完全合格后才交付使用,经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节能检测中心权威验证,节电效率可达52%。
同时,长建华阳还与其他节能专业公司结成战略联盟,并聚集了大批节能行业资深专家,积累节能行业技术实力,以建成有力的专家和节能技术支撑体系,对有愿望实施节能措施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全方位的节能潜力审计并进行节能改造。目前涉及的项目有节电、节煤、节气以及余热回收、地热和太阳能利用等六大方面的服务。
作为一家节能服务领域的高科技企业,公司将秉承“节能是一种责任、节能是一种使命、节能是一种态度、节能是一种义务”的理念,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以节能事业的快速发展为己任,立足节能服务的前沿,打造“企业文化一流、员工素质一流、产品技术一流、服务质量一流”的“四个一”工程,为我国节能事业的新发展作出
市场分析
长建华阳 目前营运模式分析
作为一个专业节能服务公司,我们完全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销售模式进行运作:
1.节能量保证型的模式:客户提供节能项目资金并配合项目实施,我公司提供全过程服务并保证项目节能效果;按合同规定,客户向我们支付服务费用;如果项目没有达到承诺的节能量和节能效益,我们按照合同约定向客户补偿末达到的节能效益。
2.节能效益分享型的模式:公司提供资金和全过程服务,在客户配合下实施节能项目,在合同期间与客户按照约定的比例分享节能收益;合同期满后,项目节能效益和节能项目所有权归客户所有。
3.能源费用托管型模式:客户委托我们进行能源系统的节能改造和运行管理,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能源托管费用;我们通过提高能源效率降低能源费用,并按照合同约定拥有全部或者部分节省的能源费用。
目前,在市场开拓初期,公司主要以第一种模式为主进行运作,预计半个财年后,将以前两种模式为主同时兼用第三种模式进行运作。